石家庄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,获悉吴相君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。
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,出具见证意见如下: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尊龙凯时药业章程的规定;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尊龙凯时药业章程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石家庄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1年10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尊龙凯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尊龙凯时医药科技”)的通知,尊龙凯时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
石家庄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,获悉吴相君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。
石家庄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1年9月17日接到控股股东尊龙凯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尊龙凯时医药科技”)的通知,尊龙凯时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
石家庄尊龙凯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。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9月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。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,实际出席董事9人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尊龙凯时主持,监事会成员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。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、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。